5月16日,鄂尔多斯(25.460, -0.34, -1.32%)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鄂尔多斯市易享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孝凯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婚罪、窝藏罪一案。该案中,王孝凯等人向1600余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3.62亿元,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内蒙古首例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单位易享城公司和被告人王孝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众筹入股、免费养老、优惠购车、化解债务等名义,以支付高额利息回报和赠送产品、消费卡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并非法集资。易享城公司共向1600余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3.62亿元,截至宣判时,已向794名集资参与人确认集资情况,已确认集资数额为2.04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1.07亿元。被告人王某某、全某某、张某某、高某某、王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帮助王孝凯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不同程度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
被告人王孝凯通过花钱接受媒体采访,把自己包装为成功企业家,把其注册的皮包公司包装成具有国企、央企背景的大型企业,虚构其皮包公司虚假的“繁荣盛世”,营造其商业模式“一本万利”“三月回本”的虚假景象,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在一系列虚假外表的包装下,使得1600多名群众受害,其中有部分老年人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在免费旅游、免费发礼物的诱惑下掉入王孝凯的骗局。被骗集资款除给投资人返还利息、收益、本金外,其他集资款用于为自己与情妇购买高档汽车,偿还个人债务,给亲属报销费用和借款等。在无法偿还本息情况下,王孝凯于2018年6月携款潜逃境外,后于2018年12月28日在澳门被抓获。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易享城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数额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孝凯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其集资诈骗行为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给集资参与人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从严惩处。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孝凯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两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 记者 范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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