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工作开展
近日,唐山市医保局印发《唐山市“预住院”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展开“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工作,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6个临床科室、140个病种纳入“预住院”管理。
根据这一方案,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施行择期手术治疗的参保患者,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住院”手续,患者先检查后住院,检查费用在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预住院”期间,患者在门诊进行的术前常规检查检验及必要专科检查检验等费用,在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
目前,全市“预住院”医保支付范围包括:“预住院”转正式入院,参保患者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后至正式入院期间,并在正式入院至出院期间,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入院日期为正式转入住院时间。未办理实际住院手续的,从“预住院”模式转入门诊,其费用按门诊政策结算;已办理正式住院手续,但由于病情或个人原因等未行手术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门诊政策结算,住院费用按住院政策结算。
据悉,此次唐山市“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工作的开展,将有效降低平均住院日、提高病床周转率、改善病人就医体验,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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