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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以更大努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1-02-22 13:03:42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责任编辑:余仁俊

  2021开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营商环境便成为了首要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在1月14 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介绍了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的有关情况。他表示,“总体来看,《条例》贯彻实施开局良好、取得明显成效,我国营商环境正在加速优化”。

  当前阶段,疫情仍在持续,中国经济面临的内外环境依然严峻复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稳定经济增长。

  接受《中国发展观察》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十四五”时期,政府推动经济发展并不仅在于直接投资、招商引资,首要任务是优化营商环境。今后,有序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秉持以点带面的思路,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着力突破瓶颈。

落实《条例》取得成效

  2020年1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球首部国家层面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门行政法规,《条例》实施一年来,效果究竟如何?

  据介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制定出台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政策措施,其中近20个省(区、市)已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累计修订废止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约1000件。

  张军扩认为,从《条例》实施一年来的主要成效看,一是为抗击疫情和促进复工复产、复市复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进一步保护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培育了国际竞争新优势,各地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和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服务。

  企业普遍认为,“放出了活力、管出了公平、服出了效率”。数据显示, 2020 年前三季度,全国新设企业589.8万户,同比增长7.7%,疫情期间不降反增。在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大环境下,我国市场主体实现逆势增长并保持活跃度,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

  “从评估情况看,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总体处于高位。”张军扩表示。据介绍,调查问卷列出的21个《条例》条目中,有20个条目的平均得分在4分以上(满分5分)。企业普遍反映,对于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的感受最为明显,无论是在政务大厅还是网上政务平台办事,“是否能办、如何办理、多久办好”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办事不求人、办成事不找人”正逐步成为常态。

  “相对来讲,比较靠后的事项有招投标、中介服务规范化、融资便利化等,这些事项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解决起来需要久久为功,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努力。”张军扩说。

  优化营商环境是维护“六稳”大局的关键一招

  毋庸置疑,从短期来看,要促进中国经济稳定恢复,好的营商环境不可或缺。

  营商环境之于企业,就是水和鱼的关系。对企业而言,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企业无论是大是小,是中企还是外企,都希望能拥有更好的营商环境,让他们放下种种不必要的包袱,轻装上阵。

  眼下,得益于中国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恢复经济等诸多利好因素,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的投资正加快恢复。

  官方数据显示,2020年1至12月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9%,增速比1—11月份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0%,增速提高0.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中国吸收外资也在稳定增长。2020年1—12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999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截至12月,中国吸收外资额已实现“八连增”。

  当前阶段,疫情仍在持续,中国经济面临的内外环境依然严峻复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稳定经济增长。

  从长远来看,要在大变局中增强中国经济竞争力,改善营商环境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如今,中国经济正经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制度成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不断创造新的制度优势,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才能增强中国经济的吸引力、创造力和竞争力。

  在采访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研究员马晓白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内生动力的有力举措。针对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内外形势,优化营商环境是顶住下行压力、维护“六稳”大局的关键一招。

  “营商环境的改善,能够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提升治理水平。持续深化的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社会创新创业创造的热情,带动了市场主体数量的增长,扩大了就业;不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稳定了投资;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优化政务公共服务解决了企业和群众的难点、痛点,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稳定了市场预期。”在马晓白看来,优化营商环境,既是立足当下“雪中送炭”,也是放眼长远的深刻变革,旨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认为,未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营商环境的大比拼,国际竞争也是营商环境的竞争。对中国而言,无论是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还是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都取决于能否创造世界最优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好了,才能对冲外部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

  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

  一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制度优势。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选择投资与贸易合作地的重要参考指标。人才往哪走、资金往哪流、项目在哪建,说到底,取决于哪里的机会多、障碍少、效率高、服务好。谁有好的营商环境,谁就能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掌握主动。

  改善营商环境正越发注重提升“用户体验”

  围绕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四项措施:

  一是鼓励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二是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催生更多新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运行。三是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四是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放得开又管得住,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

  通过这些举措,不难发现,中国改善营商环境越发重视从市场主体的主观感受出发,措施也越发具有针对性。例如,推广“证照联办”,有利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给企业更多便利;查处信贷中一些“潜规则”,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让各类企业真正享受机会平等、权利平等,干干净净同台竞技。

  马晓白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我国有上亿的市场主体,其中的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他们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创造就业机会、推动技术进步的‘主力军’,是我们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以更具体、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意味着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这不仅是着眼当下的就业和民生难题,更是中国经济长远发展的大目标。”她说。

  在采访中,几位专家不约而同地表示,去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个提法,令他们印象深刻,叫做“留得青山,赢得未来”。市场主体——尤其是广大的中小微企业,就是我们的青山,只有市场主体保住了,中国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才有保障。

  “只有穿鞋子的人,才知道鞋子是不是舒服,只有企业才能体会到营商环境对自己是否有利。”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白重恩认为,衡量营商环境,各类指标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注重企业和市场主体的感受,让企业从改善营商环境的诸多措施中切实受益,这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需以点带面、突破瓶颈

  回头看,近年来,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150多项缩减到130 多项,开放之门越开越大;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所需要的环节和时间越来越少……

  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中国营商环境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比2018年提升了43位,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总体来看,《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对减税降费、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满意度较高,对“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便利企业开办经营的改革举措感受明显。

  但评估也发现,企业对招投标、中介服务、融资等方面问题反映较多。同时,东部地区与中西部、东北地区之间,省会城市与非省会城市之间,落实《条例》的进展也不平衡。

  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张军扩表示,更好地落实《条例》还需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特别是要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提升法治化水平作为重点,不断完善统筹机制,增强监管能力,提升信息共享水平,进一步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对此,马晓白建议,今后一个时期,在中国经济内外环境依旧复杂的背景下,有序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秉持以点带面的思路,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着力突破瓶颈。

  一方面,随着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碰到法律法规“天花板”的情况会越来越多。要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从促进改革和支撑改革着眼,建立起“综合授权—地方先试—经验上升—法规完善”的改革与修法紧密衔接、互为促进的常态化机制,加快实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另一方面,数据难互通、不共享依然是需要着力突破的重要问题,要进一步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整合信息平台系统,切实推进“一网通办”和数据交换共享。通过构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统一明确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真正实现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

  此外,近年来,各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积极探索,创造和积累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下一步,还要鼓励各地区从自身实际出发,进一步锐意探索创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创新举措;支持基层先行先试,为地方改革创新探索创造条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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