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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南和区南澧河扬尘污染问题是管不住 还是无人监管?

时间:2023-06-01 11:25:06 来源:搜狐网 责任编辑:zz6a

  4月12日下午,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赵辛线南澧河河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喷淋措施,导致扬尘污染环境问题严重。

  就该污染问题反映给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和区分局后,该分局称该项目是区水务局项目,马上去施工现场核查。目前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仍未给予答复。

  随后,以标题为《河北南和:南澧河河道改造现场扬尘污染问题 应加强监管》进行报道。

  近日,河北省南和区网友再次反映称南澧河河道改造现场扬尘污染问题依然严重,现场无人监管。

  

 

  (上图为5月21日下午南和区澧河大桥南边的扬尘污染问题)

  5月21日下午,发现南和区和阳大街东边的澧河大桥北边及南边,由于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湿法作业,施工车辆南北穿梭,导致黄色的尘土腾空而起,尘土颗粒物长时间漂浮空中久久不能散去。

  

 

  

 

  (上图为5月21日下午南和区澧河大桥南边的扬尘污染问题)

  随后,就该污染问题再次反映给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和区分局,截至发稿,依然未收到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

  希望河北省邢台市相关部门能对南和区南澧河河道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力等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九条称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公益宣传,并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三十五条称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情况严重的地区,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

  第三十八条称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图为5月21日下午南和区澧河大桥北边的扬尘污染问题)

  据了解,2022年2月18日上午,由南和区水务局组织的南澧河治理工程开工仪式在和阳镇杨牌村河堤上举行。

  南和区水务局局长薛瑞鑫出席仪式并讲话。

  邢台市南和区南澧河邢临高速-南和任泽区交界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

  该工程总投资5283.72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到位3698.8万元,占总投资70%。治理河段为南澧河邢临高速桥(桩号0+000)至南和任泽区边界(桩号13+930)左堤治理长度10.551km,右堤治理长度8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河道进行治理,包括主河槽清淤疏浚、左右堤堤防加固工程、险工段防护工程、堤顶硬化等工程。

来源:搜狐https://www.sohu.com/a/680362986_12143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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