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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生态底色 昆明蓝、春城绿这样守护

时间:2021-01-06 18:40:10 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余仁俊

  1月6日,昆明市召开“回眸‘十三五’ 奋进新昆明”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进行发布。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宇明同志;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付文同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军同志。

  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省、市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

  首先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宇明同志作发布。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宇明

  各位媒体的朋友,上午好!

  感谢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昆明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很高兴在这里给大家介绍“十三五”期间昆明林业所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市林业系统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等战略部署,坚持以实施重大工程为抓手,保护优先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圆满完成了林业主要指标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52.62%,森林蓄积量605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86个百分点、557万立方米。

  五年来,我们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扩大生态容量,森林面积增长8%。

  围绕“美丽春城”建设目标,广泛动员,大规模推进造林绿化,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廊道面山绿化等国家和省市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完成人工造林99.84万亩、封山育林68.09万亩、森林抚育79.09万亩、低效林改造30.55万亩、提质增效改造40.08万亩,建设苗木基地10.5万亩。全市森林面积达到1660.37万亩,较“十二五”期末相比,森林面积增长8%。滇池面山、交通沿线、城市面山及江河两岸得到生态植被修复,生态景观明显提升,绿色成为春城的主要基色。

  五年来,我们坚持保护优先,严守生态红线,自然资源保护成效明显。

  全市1136万亩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保存古树名木5.85万株。建立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类型的保护地14个面积225万亩,主要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在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多次监测到林麝、白腹锦鸡、赤狐等珍稀野生动物活动,观察到的鸟类比保护区设立前多62种。国家Ⅰ级保护动物黑颈鹤种群数量从2015年的31只增至今年的73只。规定了5年禁猎期,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三十五年来,飞抵滇池沿岸越冬的红嘴鸥,每年如约而至,呈现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全市湿地面积达到90.68万亩,一批风景宜人的湿地公园建成相继开放,成为人民群众休闲观景的好去处。

  同时,林业灾害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年均发生森林火灾8.4起,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3‰,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7‰,低于省下达的控制指标4‰以内。

  五年来,我们加快结构调整,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林业产值年增长达16%。

  以产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为核心,大力发展优势主导林业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林产业实现了较快增长,全市林业统计总产值达185亿元,年均增长16%,形成了以观赏苗木、林下经济、木制品加工、特色经济林“四大”主导产业。其中,观赏苗木达到33.06万亩,产值48.6亿元,宜良观赏苗木成为全国“五大”苗木基地之一。发展以林菌、林药、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主要模式的林下经济面积达到98万亩,评定市级森林庄园30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个。木制品加工产业发展迅速,加工企业达3081家,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172家,产品品种达160多种,解决就业4.28万人。建成一定规模的林产品交易市场4个,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昆明市成为全省最大的林产品集散地和消费市场。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发展以核桃、板栗为主的特色经济林面积达到223万亩,年产量13万吨;有121万林农直接受益,人均从中获得收入2170元。

  五年来,我们深化林权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基本完成,全市发放林权证33.15万本,确权率98.75%。广大农民成为山林主人,增加了财产性收入,分享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的成果。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推进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全市已成立林权抵押贷款机构17家、林权收储担保机构2家;林地流转面积达25万亩,流转金额5.6亿元;发放林木权证面积1.58万亩,林下经济经营权证面积18.86万亩。林业专业大户达到28个,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10个,带动农民就业7万余人。

  五年来,我们发挥林业优势,助推山区脱贫攻坚,23万贫困人口受惠林业脱贫项目。

  林草部门作为“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牵头部门,始终坚持“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的原则,在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生态效益补偿、生态建设等给予贫困县区重点支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政策支持。270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成为国家生态护林员,精准带动了2703户10879人“家门口稳定脱贫”。2016年以来,全市林业各类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累计投入23.82亿元,惠及禄劝、东川、寻甸3县区约378个贫困村、6.05万户贫困户23.1万贫困人口,实现户均增收1615元,有力支持了贫困地区脱贫。

  迈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昆明市林草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相关决策部署,当好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和绿水青山的守护者,谱写美丽春城绿色发展的崭新篇章。

  谢谢大家!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付文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新年伊始,很高兴在这里和各位媒体朋友们见面,与大家一起回顾滇池治理全面提速的“十三五”,展望“十四五”。首先,我代表市滇池管理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向大家长期以来对滇池保护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滇池保护治理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在全面总结滇池污染治理经验和深入分析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特别是近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十三五”时期是“滇池治理全面提速新阶段”的判断,提出了“量水发展、以水定城”的原则和“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的思路,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全力实施滇池“十三五”规划及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抓好雨季溢流污染防治等截污治污重点项目,采取水质目标与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双管控”,推动滇池保护治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水质持续改善。2016年,滇池水质由持续了20多年的劣V类改善为全湖V类,2017年滇池全湖水质继续保持Ⅴ类,2018年上升为Ⅳ类,2019年、2020年滇池全湖水质保持Ⅳ类。蓝藻水华持续好转,发生中度以上蓝藻水华由2015年的32天减少到2020年的5天。35条入湖河道中,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17条,比2015年增加了12条,纳入国家考核断面的12条河道均达到滇池“十三五”规划水质目标要求。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动滇池治理项目实施。滇池流域“十三五”规划项目101个,完成95个项目建设,完工率94%。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共计实施项目322个,完成310个,完工率96.3%。实施雨季溢流污染治理项目58个,完成57个,完工率98%。

  二是强化截污减排,最大限度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滇池流域建成2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达到232万立方米;实施水质净化厂尾水提标改造,日提标规模106万立方米,出水总磷指标小于0.05毫克/升。滇池流域已投入运行调蓄池100座,总容积为234.6万立方米,19座市政调蓄池2016年至2020年总计调蓄次数达4742次,调蓄总水量13亿立方米,有效降低雨季合流水溢流污染同时降低混合水对城市排水管网和水质净化厂的冲击负荷,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创新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累计收缴补偿金18.41亿元用于滇池保护治理项目建设。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整治措施,22个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并持续开展长制久清工作,昆明入选全国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滇池流域内的17个乡镇(街道)、188个行政村、855个自然村均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河湖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修订了《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3个地方性法规,完善依法治湖的配套法规。编制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成为全国最严的污水处理排放的地方性标准。编制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范》等5个污泥处置的地方性标准,全流程规范污泥处理处置。编制了《滇池湖滨湿地建设规范》等4个湖滨湿地建设管护的地方性标准,规范湿地建设及管理维护。建立了滇池流域管网、泵站、调蓄池、河闸及水质净化厂运行联合调度工作机制,实现排水设施运行效能及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四是注重生态修复,恢复提升湖滨生态湿地功能。关停滇池流域及西山重点等区域内的采矿采砂采石点72个,恢复治理面积6171亩,完成滇池面山造林补植及幼林抚育面积4万亩。开展滇池草海片区湿地建设和滇池湖滨湿地提升改造,完成了草海片区新河、王家堆、五号地块等湿地建设2442亩,实施了捞渔河、斗南、海东、宝丰、星海、海洪等湿地提升3656亩,完善了古城河、白鱼河入湖口及王官湿地布水系统,拆除沿湖防浪堤47公里,湖滨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目前已有鱼类23种、鸟类139种、植物303种。开展重点水域蓝藻水华防控,累计打捞处置藻浆8036万立方米。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十三五”期间累计向滇池投放鲢、鳙鱼2079吨、滇池高背鲫3898.6万尾、滇池金线鲃70万尾、云南光唇鱼30万尾。

  五是注重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智慧管理水平。与中科院地理湖泊研究所、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清华大学联合成立昆明滇池高原湖泊联合研究中心,开展了滇池蓝藻生长机理和影响要素、滇池蓝藻水华发生成因及控制策略研究等一批滇池保护治理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完成了滇池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建立了滇池保护治理的信息数据中心、监督预警中心和辅助决策中心,基本实现了“一网知滇池”“一屏看滇池”和“一图管滇池”。

  六是注重全民参与,努力营造保护治理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滇池保护志愿服务,百个“市民河长”团队2019年以来巡河1500余次,550支“爱湖志愿服务队”、8万余名“滇池卫士”“滇池驴友”开展志愿服务300余场,办理滇池保护投诉举报2000余件。3000余位市民参与滇池湿地公众教育系列活动,万余人次受到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的滇池保护宣传教育,形成了社会各界争当滇池保护治理的监督者、支持者、参与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滇池星海半岛生态湿地考察调研时指出:滇池是镶嵌在昆明的一颗宝石,要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再接再厉,把滇池治理工作做得更好。“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建成生态之湖、景观之湖和人文之湖为引领,继续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四个治理、六个转变,统筹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水生态修复,持续实施水质目标和污染负荷削减双管控,重点抓好优化空间布局、推动绿色发展,强化控源截污、完善治污体系,强化生态修复重构、减少内源污染,加强尾水提标、增加河湖补水,强化智慧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等工作,到2025年,力争滇池水质稳定达到IV类,形成“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景象。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在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的关键时刻,我们在这里同大家一起回眸昆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共同展望和谋划“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十三五”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希望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昆明市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确立了打响“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的目标,让优良的空气环境质量、四季如春的气候、常年盛开的鲜花,成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一张靓丽的名片。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出台和修订了《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印发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意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制度。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监察规范、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通过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着力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好“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方参与、市场调节的多元治理格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别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市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指挥部、市《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负责人,形成统一领导,高位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一是空气质量稳中有升。“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了《昆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昆明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从2019年5月起定期发布《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预判周报》。编制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立法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权威性、强制性、可操作性。

  2016年以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率分别为98.9%、98.6%、98.90、98%、100%。2018-2020年在省会城市中排名前五,优级天数连续3年过半。2020年,空气质量优203天、良163天,优良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优级天数是2013年国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高的一年。

  二是水环境治理成效稳步提升。先后出台了《昆明市打赢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昆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昆明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昆明市国考(省考)25个地表水断面,达标率从2015年的80%提升至100%,优良率从44%提升至80%,劣V类水体比例从16%降低至全面消除。滇池全湖水质从2015年的劣V类提升到Ⅳ类,2018年、2019年、2020年滇池水质达到Ⅳ类,滇池水质逐年改善。阳宗海水质从2015年的Ⅳ类提升至稳定保持Ⅲ类,阳宗海2019年时隔11年后首次开湖捕鱼。

  三是土壤污染防控得到加强。完成495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现场调查。加强土壤监测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整治完成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94个。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逐年更新,加强用地准入,严格保护耕地。

  三、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印发实施《中共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成立了“1+10”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体系,统筹推进十大专项攻坚战。

  一是“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通过实施滇池及阳宗海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滇池和阳宗海水质进一步改善,金沙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昆明段水质均达考核要求。

  二是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攻坚战。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Ш类,达标率100%。

  三是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攻坚战。2018年列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22条城市黑臭水体的消除比例达到100%,无新增疑似黑臭水体。

  四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重点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整治攻坚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以上,均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

  五是生态保护修复及自然保护区整治攻坚战。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2.62%。

  六是固体废物与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超额完成了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任务的8.5%。

  七是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建成了2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5套黑烟抓拍设备,车用柴油抽检合格率98%,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100%。

  八是昆明市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和主城区工业企业及砖瓦行业整治专项攻坚战。对辖区工业园区内 161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淘汰了124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瓦行业。

  九是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攻坚战。全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逐年降低。

  十是城市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专项攻坚战。油烟和噪音扰民得以有效的控制。

  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幸福感、环境获得感

  一是抓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强统筹调度,组织开展了两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建立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制定《昆明市整改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验收销号办法(试行)》,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交账一个、销号一个;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市级领导、一个专业团队、一套方案”的要求,对部分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了推进工作方案,明确1名市级领导统筹协调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1481个投诉问题、65个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出台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十三五”以来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60件。

  五、以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市共计出台生态文明制度改革128项。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组建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有编制826名。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

  二是推动“数字环保”向“智慧环保”转变。完成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共核定普查对象总数11234个,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获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在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打造了博士后工作扶持站、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完成科研项目490个,形成科研成果457项。建立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保移动执法系统,通过监控指挥中心项目、数字环保项目、共享平台项目、环境质量“一张网”等项目建设,推动“数字环保”向“智慧环保”转变。

  三是突出抓好生态创建。全面推动创建国家、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市累计创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石林县),10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71个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2个国家级生态村(社区),24个云南省生态文明村(社区)。

  四是高标准推进COP15大会筹备。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春城之邀”、全力迎接COP15大会召开,统筹推进市筹备领导小组12个专项工作组工作,全面推进市容市貌提升改造,抓好生物多样性展览展示、5G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酒店、交通、安保后勤运营、食品安全监管、医疗保障、志愿服务、宣传等工作。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六、展望“十四五”,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昆明市将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推动昆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方面的保障和支撑。

  一要巩固绿色发展成果不反弹。全力巩固好“十三五”时期,昆明市取得的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尤其在水、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成果要持续巩固,对好的经验和举措进行提炼和推广。

  二要咬定绿色发展目标不放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走绿色发展的环境综合治理道路,在绿色发展中创造和培育新的发展机遇与动能,探索环境生态效益同经济效益的互补互换。

  三要加快绿色发展步伐不停滞。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持续攻坚绿色工业,高效使用绿色能源。

  四要深入环境污染防治治理不懈怠。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使天蓝、地绿、水净成为昆明常态和靓丽名片。

  五要强化刚性约束,加强监管执法,提升服务质量。以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常态化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不断完善。

  六要全面提升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及治理体系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我们将坚定扛好扛牢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COP15大会筹备为契机,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全面实现“十四五”工作良好开局,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谢谢大家!谢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记者提问环节

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高宇明局长,您好,刚才您提到保护红嘴鸥工作情况。红嘴鸥一直是昆明人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能不能请您具体介绍一下林草部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

  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宇明

  好的,谢谢。自1985年以来,红嘴鸥每年如约而至,从未间断,近几年每年维持在4万只左右,2020年入冬以来到昆的红嘴鸥约有4.1万只,红嘴鸥已成为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一张靓丽的名片。

  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组织采购红嘴鸥补充饲料及投喂工作。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红嘴鸥补充饲料》标准,每年招标采购鸥粮30吨。组织了54名监督员,在翠湖、海埂大堤、海埂公园、民族村等62个区域设点投喂鸥粮。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在市民游客减少投喂的情况下,加大了在翠湖、海埂大坝、大观楼等红嘴鸥集中分布和觅食地的鸥粮投喂量,每天投喂红嘴鸥补充饲料1000公斤以上,保证了红嘴鸥适当的营养供给和进食安全。

  二是开展红嘴鸥保护执法检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设立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不定期对滇池、海埂大坝、翠湖等红嘴鸥集中地开展巡护执法,对伤害、猎杀红嘴鸥等非法行为及时处置,依法保护红嘴鸥。

  三是开展红嘴鸥科学研究。采取给红嘴鸥佩戴环志、GPS定位器、追踪器等技术手段,开展红嘴鸥的生命周期、迁徙路线、种群特征等相关科学研究。同时每年开展定点统计。

  四是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每年两次对红嘴鸥疫源疫病抽样检测,对红嘴鸥觅食栖息地进行消毒、防疫。去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分别在3月份和10份对红嘴鸥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未发现红嘴鸥携带新冠病毒。

  在此,再次感谢新闻媒体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请各位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治理提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指示要求,省委书记阮成发日前在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上说“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有成绩,但任务仍很艰巨。当前的主要矛盾是湖泊不堪重负,要最大限度减少人的生产生活对湖泊的影响和破坏,下决心做减法。”请问在今后的滇池保护治理工作中,将如何创新工作思路,把这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付文

  一是优化发展空间,实现人水和谐。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承载能力为约束,继续按照“量水发展、以水定城”的原则,优化滇池流域发展空间布局,多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彻底转变“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发展模式,切实维护滇池水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保障生态系统健康和湖泊生态安全。

  二是深化科学治滇,实施六个转变。要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以提升滇池水质为落脚点,以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为主要抓手,深化水质目标和污染负荷削减目标“双管控”。持续推动滇池保护治理的工作内涵由单纯治河治水向整体优化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治理升华、工作范围由河道单线作战向区域联合作战拓展、工作方式由事后末端处理向事前源头控制延伸、工作监督由单一监督向多重监督改进、工作主体由政府治理为主向社会共治转化。

  三是强化精准治污,统筹三水治理。要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修复,坚持问题为导向,持续实施滇池面山洪水拦蓄,强化城区雨污合流系统改造,深化雨季溢流污染防控,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补水河湖,积极推进滇池水生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做到“时间精准、区域精准、对象精准、问题精准、措施精准”。

  四是加强精细管理,建设智慧滇池。要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建立排放源和单元水质明确清晰的响应关系,将污染减排和水质提升的要求细化到辖区行政区域,形成源头治理网格管理。继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完善四级河长五级治理的责任体系,将流域保护治理及网格管理责任落细落实,全面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完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系统,充分运用监测信息数据,建成滇池保护治理监督预警辅助决策中心,实现“一脑智滇池”,充分发挥“智慧滇池”信息管理平台在科学治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的作用。

  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近段时间,我的朋友圈都在晒昆明蓝,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请问是怎样守住昆明“蓝天白云”的?并做了哪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军

  非常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一年来,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统筹下,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攻坚克难,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优级天数203天、良好级天数16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优级天数首次突破20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是2013年国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高的一年。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调度。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适时对改善幅度相对较小的辖区进行约谈会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成效凸显。

  二是加强立法,明确职责。《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0年地方性法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展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人大论证、政协协商、公平性竞争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又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目前省已审查通过并公布,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是划定区域,精准防控。为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印发,也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四是联合执法,有力震慑。印发《昆明市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试行)》《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和《昆明市道路扬尘控制暨主城周边道路货车违法行为联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等,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2020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864人次,检查车辆26692辆,查处货车违法行为1371起,其中尾气检测不合格43起,扬尘泼洒287起。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强化应急,精准减排。对昆明市重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印发《昆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工业源、交通源、扬尘源等污染源“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清单,明确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在黄色预警、橙色预警以及红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量,使大气污染防控应急措施更为精准。累计发布《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预判周报》51期,《空气质量预警》13期。

  六是加强科研,优化决策。与北京大学、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等国内顶尖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昆明市环境空气臭氧污染来源解析相关研究》,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下阶段将开展昆明市春季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解析研究,力争2021年6月完成《昆明市环境空气臭氧污染来源解析相关研究》。

  七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线上线下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共同参与绿色低碳环保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创新思路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提气、降碳、强生态”上下功夫,“提气”就是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进一步降低PM2.5和臭氧浓度,提升空气质量;“降碳”就是降低碳排放,开展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强生态”就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强化生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昆明“蓝天白云”的金字招牌,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幸福。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 韩枫

  刚才,通过三家部门的通报,我们看到过去五年,我市在实现滇池清、春城绿、昆明蓝等方面做出的一系列举措,让市民共享生态红利,也请各位媒体记者持续关心关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本周五我们召开第七场新闻发布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专题。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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