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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任代表:现环境立法有滞后等问题,建议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时间:2021-03-04 15:40:06 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余仁俊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天能股份董事长张天任认为,国家非常重视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工作,自1979年以来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立法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制度短板,如立法的整体性不够强,衔接不够通畅,存在重复立法、重叠冲突的现象,及碎片化的趋势,某些领域还有立法空白。

  张天任准备提交关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议案。他指出,我国首部《民法典》于2021年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法典化时代,为其他领域的法典编纂提供了宝贵经验。编撰《生态环境法典》,整合生态环境领域的系列立法,不仅可以解决目前环境立法的滞后性、碎片化、立法空白等问题,还能更好统筹和完善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张天任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立法采用分散立法、逐步推进的方式,且在较长时间内重单项法而轻基本法,立法资源和立法重点都侧重于制定单项法,这种立法路径提高了立法效率,使得我国迅速建立起较为完整的环境立法体系,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保护,但也导致立法体系的整体性较差,协同性不足,重复率较高,不利于按照“山水林田湖”的整体性思维来统筹保护生态环境。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则可以在宪法的框架内,统筹生态环境领域内的多部法律为一部法典,从而增强环境立法的整体性、协同性、集约型,进一步优化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此外,张天任认为,目前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拥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立法资源和立法条件,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他指出,生态环境立法领域有近40部法律和数千件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立法,立法资源丰富。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提出:“对某一领域有多部法律的,条件成熟时进行法典编纂。”生态环境部也表示,将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典化研究论证,加强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衔接协调。

  近年来,法学界对环境法典深入展开学术探讨,取得了扎实的理论研究成果,系统性的翻译引进了《瑞典环境法典》《德国环境法典》等书籍。由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等4所高校的着名环境法学研究者及其团队,还编纂了《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共计7编1023条,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

  另外,自1974年《哥伦比亚可再生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国家法典》颁布实施以来,瑞典、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俄罗斯等13个国家编纂了环境法典,域外的司法实践,也为我国编纂环境法典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参考。

  张天任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早日将《生态环境法典》列入立法规划,展开立法研究,启动编纂工作。

  他还建议,《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有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与时俱进。随着生态环境治理的深入推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补充、修订、进化、完善,法典内容在体现法律稳定性的同时,也要与时俱进,体现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有效指导司法实践。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立法重点应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切、环境问题最突出的地方,参考借鉴全国人大近年来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其中反映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进行编纂,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打破部门壁垒,将分散的、碎片化的法律法规编纂为原则一致、结构合理、制度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以达到系统治理生态环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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