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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时态:让法官在监督下办案、百姓打官司不求人、营商环境更优化

时间:2022-03-30 19:58:10 来源:智慧中国网 责任编辑:bj2021

石时态院长

  3月27日,8时45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了一条新闻: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

  为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点赞叫好

  当即打开新闻,看完之后,情不自禁地为黑龙江省高院出台的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点赞、叫好!

  这个“十不准”,太好了!太及时了!

官网发布“十不准”

  那些完全没有必要发回重审却随意或者故意发回重审增加当事人诉累、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故意拖延执行、超标的查封、滥用司法强制措施、案件久拖不决等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有关案件当事人。

  一个案件如果严重超过了审理和执行期限,且数年拖而不决,对案件当事人来讲,是比判刑还严重的精神折磨。有形的物质损失和无形的精神压力,往往会导致当事人的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并且随时会引发其他的更大社会问题。

  黑龙江省高院出台的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每一条,都找准了“病症”的“穴位”,都有的放矢,都很精准,是一项非常具有震慑力的措施,让老百姓看到黑龙江省高院依法治理营商环境、依法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仰,是一个非常有针对性的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

“十不准”句句暖人心

  为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叫好!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点赞,点一万个赞都还觉得远远不够!

  石时态院长2016年1月到黑龙江之后,很快推出“公众开放日”,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又亲自审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推进庭审过程和裁判结果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让正义可见、让监督可行,让公正亮相,缩短司法与民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更高效、更便捷地了解、参与和监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则又是公众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打官司不求人等诸多让司法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举措中更进一步的具体措施,为法院办案戴上“紧箍咒”,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以及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难怪黑龙江当地的百姓说:石院长到黑龙江,是我们百姓之福啊!

  让法官在监督下办案,持续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

  3月9日,全国两会各省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谈到听取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感受时讲道,制发法官惩戒工作规则,加大错案甄别与责任追究力度,将“有权就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真正落到实处,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行为付出代价。黑龙江法院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常态化举办“公众开放日”,上线“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让法官在监督下办案。

  3月21日,石时态院长在黑龙江省高院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月17日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在谈到民生权益保障、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工作时,石时态院长要求:

  要着力加大民生权益保障力度,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司法服务和便民利民举措,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持续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解决群众诉讼“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要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四个体系”工作要求,跳起摸高、跨越赶超,大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3月27日,黑龙江省高院官网便就发布了《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

  3月28日,我看黑龙江省高院官网发布的这个“十不准”,情不自禁地立马写了一篇文章为黑龙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点赞、叫好!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高院把对司法权运行监督作为司法改革的关键,制发严格案件审限管理、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等15个指导意见,变对案件的审批式监管、事后监督为全流程监管、实时动态监督,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健全外部监督机制,2017年以来常态化举办“公众开放日”1.6万期,59.9万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法官在监督下办案;上线“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收到诉讼参与人评价10.9万条,其中满意评价10.8万条。

  黑龙江省高院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制发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实施意见26条,按照“有权就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谁裁判、谁负责”“案件终身负责”要求,科学界定司法责任,构建定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五位一体”司法责任体系。完善法官惩戒制度,制发法官惩戒工作规则,规范责任认定,加大错案甄别与责任追究力度,有29人被追责。最高法院推广了黑龙江省法院构建司法责任体系做法。

  在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石时态院长向大会作黑龙江省高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22年,黑龙江省法院将继续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为黑龙江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保障。

  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重点,坚持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一切侵蚀法院队伍健康肌体的病毒,坚决擦去害群之马给法院队伍抹上的灰尘污垢,努力在全社会展现法院队伍的新形象;继续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智慧精准、低成本、多样化诉讼服务;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多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相信,无论是坚持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擦去害群之马给法院队伍抹上的灰尘污垢,还是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法官在监督下办案,最终,黑龙江法院都将会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文/盛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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