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日通报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0.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副局长贾子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损害亲清政商关系问题。贾子英作为水利局某工程项目负责人,在监管项目期间,多次违规接受施工单位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和亲清政商关系。贾子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乌海市公安局原一级高级警长贾杰违规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贾杰在担任乌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所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同时,还存在个人主动向某企业、某个体户放贷,以获取大额回报等违规违法行为。贾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阿拉善盟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殿英不正确履职,为他人违规谋利。王殿英在担任阿拉善右旗旗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副旗长及阿拉善盟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企业收购、探矿权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以阿拉善盟供销社企业总公司名义帮助多名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法人违规获得政府补贴项目资金,非法收受他人钱款。王殿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依规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卞辑)
责任编辑:李国栋 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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