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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关于我市居住外籍人员、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
我市居住外籍未就业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具有天津学籍的外籍学生,凭有效护照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居民医保。
我市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父母任何一方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出生不满1年的新生儿,可以凭居住证受理回执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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