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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费率:投资者“雾里看花”

时间:2021-01-13 17:53:25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余仁俊

  理财产品背后暗藏的管理费暴利现象,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自资管新规颁布以来,银行加速资管业务转型,在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大幅回落的同时,银行盈利模式也由原来的产品利差模式向管理费模式转变。其中,很多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各项费率在逐渐走低。

  《证券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投资者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往往只关注预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视了银行对相关产品各项费率的规定。近期,有多数投资者向记者吐槽称,“银行利用霸王条款,赚取超额业绩报酬这部分收益。”

  低费率成优惠手段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在资管新规颁布前,银行理财盈利模式主要以资金池与预期收益型运作支持下的利差模式为主。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出台后,净值化、破刚兑的监管要求将摧毁资金池运作的根基,银行理财利差模式随之向管理费模式转变。在管理费模式下,银行向客户开展净值理财的营销,获取的资金依照产品设计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原则投向固收、权益、混合等多样化资产,银行对创设的产品实施单独管理、单独建设、单独核算,对产品底层资产实施风险控制,并每日进行估值核算,再将产品运作结果向投资者披露。

  目前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固定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认购费、申赎费、浮动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例如交易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中固定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一般为固定费率,通常按照每个规定估值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年化),每日计提、定期支付。

  《证券日报》记者比较了多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后发现,银行对理财产品的收费基本分为固定管理费、销售费、托管费、浮动管理费,但不同银行收费的项目名称和费率则有区别。即使是同一家银行,不同类型的产品费率收取标准也可能不同。记者查阅多家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后发现,目前净值型理财产品年平均固定管理费率在0.05%-0.25%之间,年销售费率在0.15%-0.45%之间,年托管费率在0.02%-0.03%之间。

  在手续费方面,部分银行表示,在资管新规以后,产品的费率一直是按最低标准收取的。也有银行针对主要费率采取一定的优惠让利措施。

  以一款开放式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为例,根据目前尚处于存续期的产品公开资料显示,该产品手续费由固定管理费、超额业绩报酬、销售费、托管费组成。其中,年销售费为0.3%,为了让利投资者,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销售费率优惠为0.15%(年);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均不变,分别为0.2%(年)和0.02%(年)。银行将0.15个百分点的收益让给投资者后,三项费用合计不足1%。

  根据普益标准数据显示,自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理财(含子公司)各项费率整体呈现下行态势。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银行理财平均固定管理费率较资管新规刚出台时下降0.16%,至0.21%;平均销售费率较资管新规刚出台时下降0.06%,至0.20%;平均托管费率较资管新规刚出台时下降0.02%,至0.02%,其他费率较资管新规刚出台时平均下降0.43%,至0.03%。

  值得注意的是,各类型银行净值型产品浮动管理费均较高。浮动管理费,也称超额业绩报酬,是净值型产品的重要收费项目之一。目前来看,各类型机构对净值型产品浮动管理费收取的比例在50%-95%之间。

  以一家国有大行的一款产品为例,产品说明书显示,若产品在存续期内的累计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产品管理人将按照超出部分的95%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该行还强调,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各项费用费率和超额业绩报酬收取方式及比例。

  业内人士指出,资管新规允许金融机构和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入管理费。这对机构能够形成激励,鼓励机构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届时,客户也能享受机构创造的超额收益带来的分成。

  此外,银行理财子公司携低费率入局。与非理财子公司净值型产品相比,从各项费率来看,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的固定管理费率更低。2020年三季度,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平均固定管理费率为0.19%,非理财子公司为0.21%;银行理财子公司平均其他费率为0.17%,高于非理财子公司的0.03%;平均销售费和平均托管费方面,理财子公司分别为0.21%和0.02%,非理财子公司分别为0.20%和0.02%。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理财(含子公司)各项费率整体呈现下行态势,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宏观环境层面,近年来资金面呈现宽松态势,带动理财收益下行,对费率造成一定挤压;二是市场竞争层面,伴随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陆续成立、资管新规的影响不断深化,理财市场供给侧竞争不断加剧;三是产品发行层面,伴随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净值产品的发行量、存续规模持续上升,规模效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费率下行。

  该谁享有超额收益?

  在走访中《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投资者关注的最终落点往往是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却往往忽略银行对各项费率的规定。其实,在关注投资收益率的同时,各项费率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

  据记者了解,投资者购买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后,即使预期收益率无法实现,银行针对理财产品收取的各项费用却旱涝保收。但对于产品收取的相关费用,理财经理通常不会主动告知。

  在一家股份制银行网点,当记者咨询产品相关费用时,工作人员表示,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标注的相关费用,只要投资者购买了就要收取,实现的收益要看市场情况,市场好的话收益相对不错,市场不好的话收益也有没达预期的。对于理财收益率超过预期收益率的那部分收益,理财经理却只字不提。

  然而,记者在部分理财产品的兑付公告中却发现,多数产品都出现实际收益率高于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情况。

  “其实大量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都高于预期收益率,但银行通常不会主动告知客户,只有在客户询问时才会进行回应。”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部分浮动管理费多数情况下是隐身存在的,超额收益归银行,其实是银行利用‘霸王条款’赚取中间收入”。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向多位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询问后了解到,多数投资者并不知晓各项费率的存在,另有部分投资者虽然认同相关费率的合理性,但不清楚购买的产品实际取得的投资收益,也不知道自己为理财产品缴纳了多少手续费,更别提“被没收”的投资收益究竟是如何计算的。

  一位投资者对记者表示,“在刚性兑付的潜规则下,银行要求锁定超额收益,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理财产品打破刚兑后,收益就无法保证了,实际投资收益超过预期收益的部分,用于投资的全部资金均来自投资者,而与银行无关,这部分收益也应该由投资者享有。”

  业内人士提醒称,目前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都有详细的产品说明书,收益测算方面,通常所公布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已扣除产品相关费率的实际收益,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该先看清上述说明,避免重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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