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网络投资理财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
犯罪分子抓住人们
想要“钱生钱”的心理,设下圈套,
诱骗受害人“投资”虚假投资平台,
最后让受害者落得血本无归。
2020年3月,许某华、周某、郭某、许某士4人商量决定利用虚假投资平台诈骗他人钱财,继而在网上向他人购买了若干虚假外汇投资平台的网页链接、客户资料以及银行卡号、电话卡、手机等作案工具,为在新丰县实施诈骗做好准备。
随后,许某华等人利用获取到的客户资料,逐一拨打电话、发信息,谎称有破解技术可以掌握投资平台的内幕消息从而帮助实现快速盈利,诱骗客户在虚假外汇投资平台上投资。
客户上钩后,许某华等人便通过微信跟进客户下单投资,引导客户将投资资金转账到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客户完成转账后,许某华等人通过修改虚假投资平台的后台数据,制作“外汇”涨跌的虚假交易结果,将修改后的结果告知客户,欺骗客户因客户自身操作错误而未能实现盈利,从而将客户充值的资金收入囊中。
随后,许某华等4人从新丰“转战”翁源继续作案,同年5月,其4人再次回到新丰实施诈骗时案发。经查,许某华等4人共同诈骗27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6万余元。
翁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华等4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4名被告人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酌情从严惩处。鉴于4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故依法判处许某华等4人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至七年三个月不等,并分别处罚金4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谨慎审核投资平台的正规性和合法性,不要轻信陌生人所说的“掌握内幕消息”等说辞,也不要轻易点击他们提供的网络链接,避免因此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赚钱不成反而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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